当我们都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老夏已经建立了他的人生目标,就是要做中国走私汽车的老大。而老夏的飙车生涯也已走向辉煌,在阿超的带领下,老夏一旦出场就必赢无疑,原因非常奇怪,可能对手真以为老夏很快,所以一旦被他超前就失去信心。他在和人飙车上赢了一共两万多块钱,因为每场车队获胜以后对方车队要输掉人家一千,所以阿超一次又给了老夏五千。这样老夏自然成为学院首富,从此身边女孩不断,从此不曾单身,并且在外面租了两套房子给两个女朋友住,而他的车也新改了钢吼火花塞蘑菇头氮气避震加速管,头发留得刘欢长,俨然一个愤青。 过完整个春天,我发现每天起床以后的生活就是吃早饭,然后在九点吃点心,十一点吃中饭,下午两点喝下午茶,四点吃点心,六点吃晚饭,九点吃夜宵,接着睡觉。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五月。老夏和人飙车不幸撞倒路人,结果是大家各躺医院两个月,而老夏介绍的四部跑车之中已经有三部只剩下车架,其中一部是一个家伙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从桥上下来,以超过一百九十迈的速度撞上隔离带,比翼双飞,成为冤魂。 老夏激动得以为这是一个赛车俱乐部,未来马上变得美好起来。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 而那些学文科的,比如什么摄影、导演、古文、文学批评等等(尤其是文学类)学科的人,自豪地拿出博士甚至还加一个后的文凭的时候,并告诉人们在学校里已经学了二十年的时候,其愚昧的程度不亚于一个人自豪地宣称自己在驾校里已经开了二十年的车。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第二是中国队的后场控球能力好。中国队在江津把球扔出来以后,经过一阵眼花缭乱的传切配合和扯动过人,大家定神一看,球还在自家禁区附近呢,但在这过程中,几乎没有停球的失误,显得非常职业。这时,对方一个没事撑的前锋游弋过来,大家就慌了,不能往后传了,那只能往旁边了,于是大家一路往边上传,最后一哥儿们一看不行了,再往边上传就传到休息室里去了,只能往前了,于是就回到了第一个所说的善于打边路。